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维护生态平衡至关重要。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是一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平衡,更触碰了法律不可逾越的“高压线”。近日,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用“之江利剑”守护野生动物,该案件是林业相关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新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后,北仑综合执法部门办理的首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类案件。
白某,家住北仑区新碶街道岭南村,在山上使用网袋捕获2条眼镜蛇和1只鼬獾。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白某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为有鳞目舟山眼镜蛇及食肉目鼬科鼬獾,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其中舟山眼镜蛇整体价值为1000元,鼬獾价值为800元,共计约2800元。白某在明知眼镜蛇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非但未将其放生,还产生了将其售卖以获利的想法,在将蛇放在自家商店门口兜售时被民警抓获。但因犯罪情节轻微等原因,2025年2月,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对白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原则,该案件被移交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3月25日,当事人白某来到北仑区新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次接受调查。“我抓鼬獾是为了好玩,抓蛇是为了赚点零花钱,我朋友知道我在抓蛇,他们看到哪里有蛇就会对我说,我就去那边放网,蛇只要路过就会被缠住。这次的教训实在太惨痛了,差点要坐牢!以后我再也不敢抓捕任何野生动物了。”白某后悔不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白某最终被处以猎获物价值2倍罚款,行政罚款5600元。
当法律红线与生态底线交织,每一次行政处罚都是对野生生命的守护。执法人员介绍:“对野生动物的乱捕滥猎等行为会对生物链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进而破坏整个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是对依托于野生动物形成的‘捕猎-收购-贩卖’黑色利益链条的有力打击。”
执法部门再次呼吁:广大群众不要贪玩贪利,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维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远离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禁止破坏生物多样性,共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张 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