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8月5日,这几类海鲜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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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8月5日,这几类海鲜禁售!

图片桐照码头,渔船靠港。

5月1日12时

至9月16日12时

浙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宁波全市3607艘应休渔船

已于昨天上午

提前完成安全返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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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象山石浦,渔船入港。

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将有效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环境。

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我省刺网、灯光围(敷)网、笼壶类和桁杆拖虾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以申请专项捕捞许可。根据相关通告,浙江省今年的专项特许捕捞申请时间有所调整,8月5日12时起(往年为8月1日12时),符合条件的上述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通过申请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允许捕捞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

ef9bf8b1d3a85d3382a56ada99861c6.jpg图源:浙江海洋经济公众号

5月8日起至8月5日,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虾蛄、龙头鱼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包括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及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远洋、养殖或进口海鲜将作为市场补充。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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