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巾帼就业创业,浙江4部门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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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巾帼就业创业,浙江4部门联合发文

日前,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巾帼就业创业“十百千万”促进行动(2025—2027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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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提出,围绕女大学生、女性创业者、农村妇女、育儿妇女、困境妇女等重点群体,从2025年至2027年,通过每年“举办十场以上女大学生招聘活动、开展百场女性创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千个‘生育友好岗’、万名女性新增就业”促进行动,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妇女增技增收,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她力量”。

促进行动部分重点举措

一起了解↓↓

举办十场女大学生招聘活动

以女大学生、离校未就业女性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开展思想引领、就业指导、岗位招聘等服务。积极搭建高校和用人单位供需对接平台,持续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拓宽女大学生就业渠道。面向女大学生开展相关招聘活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储备计划,动员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面向女大学生开发增量见习岗位。

开展百场女性创业技能提升活动

加强妇女创业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发挥“巾帼贷”“巾帼保”等系列金融服务政策作用。

实施“巾帼新农人”支持计划,加大农创客、科技兴农女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女能人、共富工坊女主理人、民宿女主人、美食巧女、巾帼直播达人等乡村女性人才培育。

推广“培训+产业+品牌”发展模式,打造“妈妈的味道”创业品牌,开展巾帼云创、美食制作、非遗传承、家庭服务等技能培训,提升创业本领。

拓展千个“生育友好岗”

鼓励用人单位设置为育儿妇女提供工作时间和管理模式相对灵活的“生育友好岗”:

以包干模式将长单、缓单、可独立操作单等交由员工负责的包干式自主时段岗。

开设可按需请假的岗位,设立弹性工作制岗。

在直播带货、云客服等可以居家办公的领域,设立居家流动岗。

在电商运营、文案策划、图文设计等自主性高、方式灵活的领域,设立社区零工岗。

探索建立生育友好用人单位名单,推进“爱心妈咪小屋”、职工之家、“职工亲子工作室”建设。

促进万名女性新增就业

实施促进女性就业项目,完善手工、电商、家政、民宿、乡村旅游等妇女特色产业政策。建立农村妇女“1+N”就业增收赋能服务圈。

提供对接科创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将科技创新转化为女性经济赋能的可持续动力。鼓励支持女企业家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赋能发展未来产业,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大对就业创业优秀女性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女性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可复制的性别友好型创业支持模式。

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加强就业性别歧视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女性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妇女,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