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宁波个体工商户获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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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唯一!宁波个体工商户获省级表彰!

11月13日,在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上,5位个体工商户受到表彰。余姚市东方塑管厂厂长吴志祥入选,成为宁波第三位获此荣誉的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是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之一,主要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这是浙江继2018年、2022年后第三次进行此类表彰。

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吴志祥

吴志祥早年从钟表匠起步,后创办东方塑管厂,深耕塑料产业数十年。他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纳税,重视科技创新,带领企业获多项省级以上科技奖项。他也热心公益,累计捐款捐物超200万元,先后获“最美浙江人·最美个体劳动者”“浙江省先进个体工商户”“宁波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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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10月底,宁波共有个体工商户近83.5万户,他们扎根基层、服务民生、勇于创新,是民营经济的“毛细血管”,也是共同富裕路上的“生力军”。今年以来,宁波深入推进“大企帮小店”行动,推动324家龙头企业结对帮扶2.1万户个体工商户,构建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实施技能培训超3.1万人次,提升个体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通过“贷款码”等渠道发放贷款超40亿元,有效破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累计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042户,发展梯队逐步成形。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