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浙江省宁波、湖州、绍兴、衢州4个城市入围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入围城市数量与广东省并列全国第一。

什么是有奖发票试点?
为扩内需、促消费,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支持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发票抽奖的形式激活消费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有这些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指导督促试点城市制定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既定任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纳入提振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完善部门协同、责任分工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跟踪调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统筹谋划推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资金监管
试点城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发票抽奖、奖金兑付,并按照统一要求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税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发票信息共享和核验。试点城市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确保消费行为真实,财政资金安全,政策有力有效。有关补助资金仅限于兑付消费者奖金,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落实监督管理
坚持安全原则,确保发票电子数据信息安全、数据加密传输安全、资金兑付安全。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抽奖规则符合公平性原则、开奖数据随机产生。坚持公开原则,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开奖过程及结果,保证结果透明,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便捷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使消费者便捷参与试点活动。试点城市要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违法违规问题。
接下来,浙江将指导有奖发票试点城市精心设计方案,发布一图读懂、操作指南等,并于近期组织开展抽奖活动,在春节期间加大奖金投放力度,有兴趣的消费者可关注四个城市的官方账号,参与抽奖活动。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