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高速口查处一起外省包车违规揽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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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高速口查处一起外省包车违规揽客行为

近日,奉化区交通执法队在高速出口开展春运保障执法时,查处一起省际包车违规揽客案件。

2月2日8点20分许,交通执法五中队在奉化西坞高速出口春运执法服务站,按照“逢车严查、逐车登记”原则,对一辆车号为鲁P****5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为聊城某客运公司所属客运包车,此行由聊城发往云南昭通。车上载有乘客36人,但执法人员比对包车合同发现其中5名乘客并未出现在包车合同名单中。

奉化高速口查处一起外省包车违规揽客行为

经调查,驾驶员在途经宁波时,接公司指令在奉化接上了这5名乘客,并代收了车费。该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包车客运经营者应按照约定的车辆、时间、起讫点和线路营运,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该车涉嫌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是此次全市“利剑2026”1号护航春运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目前,执法部门已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责令涉事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此次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包车客运性质不同于班车客运,运输的旅客需要签订包车合同以保障合法权益,中途上车的旅客不在包车合同保障范围内。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请务必选择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正规车辆出行,切勿乘坐违规包车。

(通讯员 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