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宁波交警将于2月15日
复用、启用一批
固定式交通技术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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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市三区及高速
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现决定自2026年2月15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⑥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海曙区
鄞县大道与雅源南路南口(①④)
丽园北路与联丰路路口北侧附近(⑤)
江北区
庆丰路与许嘉路南口(①)
北环西路与康桥南路西口(①②)
民生路与宁慈西路路口东侧附近(⑤)
云飞路665弄江望晴雨里附近(⑤)
丽景街与狮山路路口附近(⑤)
鄞州区
大步街与百丈路南口(①②③)
敏学巷与永达路南口(①)
江东南路与贺丞路南口(①②③④)
凤起路与诚信路南口(①②③)
广德湖南路与首南西路北口(①②③)
宁南北路与金家一路南口(①②④)
宁南南路与首南西路北口(①②③)
桑田北路与协力路东口(①)
下应南路与首南东路北(①②)
首南中路与天童南路东口(①②)
福明路与福柳街南口(①③)
金娥东路与钱湖南路南口(①②③)
宁东路与盛莫北路西口(①②)
兴宁路与沧海路东口(①③)
同心路(同岙河头村口)(④⑦⑧)
凤凰路(联合村文化宫门口)(④⑦⑧)
宝林路与同心路西侧(④⑦⑧)
懋德路与五乡中路北侧(④⑦⑧)
如意公墓办事处门口(④)
福明南路潘火立交南往北分流点(③)
思涌巷与东迪巷路口附近(⑤)
蒲苇路与春韵路路口附近(⑤)
它山堰路与句章东路北侧附近(⑤)
它山堰路与萧皋东路北侧附近(⑤)
学府路云创浙里工地下停车场入口附近(⑤)
中惠东路与宁姜公路路口东侧附近(⑤)
中惠东路高塘桥站C号口附近(⑤)
高速区域
G92杭州湾环线往上海方向0255KM+359M甬杭出市四车道(⑦⑨⑩)
G15沈海往上海方向1396KM+314M一车道(⑥⑦⑨)
G15沈海往上海方向1396KM+314M二车道(⑥⑦⑨⑩)
G15沈海往上海方向1396KM+314M三车道(⑥⑦⑨⑩)
G1512甬金往金华方向0009KM+160M二车道(⑥⑦⑨⑩)
G1523甬莞往福建方向0032KM+360M一车道(④⑦⑨)
G1523甬莞往福建方向0032KM+360M二车道(④⑦⑨)
02
北仑区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仑大队决定自2026年2月15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⑧机动车超速行驶的等交通违法的。
慈山河路与S312(北嵊线)路口南口1(①、②、③)
慈山河路与S312(北嵊线)路口南口2(①、③)
小浃江路与S307(北上线)路口南口3(①、②)
雷古山路与永丰塘路路口东口(①、②、③)
永丰塘路与雷古山路路口南口1、南口2(①、②、③)
庐山路与学苑路路口往西60米路段(④、⑤、⑥)
春晓大道与明月路路口往南150米路段周边(⑦)
嘉河线18km+750m(河头村)路段(⑧)
03
奉化区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决定对以下路段启用测速设备违法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2月15日起正式启用。
二、测速路段及限速标准
测速路段具体位置 |
限速标准(km/h) |
测速方式 |
机场南路高架东侧K7+730卡口南向北 |
80 |
固定测速 |
机场南路高架西侧K7+730卡口北向南 |
80 |
固定测速 |
机场南路高架东侧K12+740卡口南向北 |
80 |
固定测速 |
机场南路高架西侧K12+740卡口北向南 |
80 |
固定测速 |
相关说明:
1.测速设备已通过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记录。
2.所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将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超速行驶将面临罚款、记分等处罚。
3.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限速标志指示行驶,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04
余姚市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2月15日复用、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⑧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⑨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⑩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⑪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
G329舟鲁线与庙山路路口(①②③④)
S307北上线与人和路连接线路口(①②③④)
S206嘉余线与余禾线路口(①②③④)
S306镇萧线与临临线路口(①②③④)
三槐路与晋涵路路口(①②③④)
S206嘉余线与通环路路口(①②③④⑤⑥)
通环路与马鞍山路路口(①②③④⑤⑥)
通环路与庙会线路口(①②③④⑤⑥)
三槐路与锦霞路路口(①②③④⑤⑥)
鄞开线K84+163(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鄞开线K88+422(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鄞开线K85+307卡口(③⑤⑥⑩)
鄞开线K87+352卡口(③⑤⑥⑩)
余姚西连接线K1+380附近(⑪)
舜水北路与南河沿路路口附近(⑪)
谭家岭西路与新庄路南侧附近(⑪)
新庄路(余姚市实验学校东侧)附近(⑪)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来源: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