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3月1日
春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以下简称“春季行动”)
启动
截至3月22日
宁波已有214人因疲劳驾驶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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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春季行动中,交警严查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开车使用手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三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等8类重点违法行为。疲劳驾驶属于“隐性违法”,且常伴随事故发生,是本次整治的关键环节之一。
▲事故现场。
宁波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疲劳状态下驾车,易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迟缓、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等现象。人的注意力、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都会随之下降,容易导致操作不及时、不准确。当疲劳程度严重时,甚至可能短暂睡着,完全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避免疲劳驾驶风险,正确的做法是:
1.保证足够睡眠时间。要养成按时就寝的好习惯,每天有7至8个小时的充足睡眠。
2.科学安排行车时间。科学、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计划;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3.避免驾驶姿势疲劳。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坐姿和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
4.保持良好驾驶环境。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处罚
普通货车罚款150元,记3分。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3分。
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罚款150元,记9分。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9分。
其他机动车罚款15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
来源: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