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下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标志着经中央批准、司法部统一部署的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被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唯一的试点单位,也是我省唯一入选单位。

试点工作自5月持续至8月,核心任务是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指标体系。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初步形成指标体系1.0版,涵盖制度基础、人员队伍、执法效果、执法保障、领导重视五个维度、40余项量化细则。其中,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率、“简案快办”平均时长、“三书同达”覆盖率、“综合查一次”实施率等指标均来自我市近年改革实践。

据了解,这次试点是经中央批准、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保留的9项规范达标活动之一。全国共确定16家特定执法领域试点单位,宁波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唯一代表、全省唯一入选单位,承担着为全国“定标尺”的开创性任务。这套指标体系深度融合了宁波近年来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中“四环并进”全链条监管执法的创新成果,如“拓展执法服务”“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行政处罚”“实施整改修复”等做法均已细化为具体评价标准,力求可量化、可评估,可复制。
根据试点工作责任清单,海曙区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及经费保障指标验证,鄞州区承担案卷评查与执法问题发生率管控,慈溪市主攻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象山县侧重执法监督人员配备及行为规范建设,各地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近年来,我市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025年,我市以“零扣分”通过省级核验,行政执法核心指标位居全国第二。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67%,“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 87.24%。
“指标来源于实践,也将在实践中完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将集中攻坚、挂图作战,科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和指标,高质量完成达标试点任务,为全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贡献“宁波样本”。
(凤凰网宁波 刘心怡 通讯员 刘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