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传:别让协调成了“苦差事”
宁波
宁波 > 社会热点 > 正文

浙江宣传:别让协调成了“苦差事”

近几年,“协调”成为高频热词。“这项工作你牵个头”“这项工作你协调一下”……对于这样的工作指令,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小到一次会议、一个活动,大到一个工程、一项改革,但凡涉及多方主体,都离不开协调联动。

但在现实中,协调工作有时成了“苦差事”,如同在错综复杂的棋局中走子,付出不少,却成效不彰,问题究竟出在哪?

图片图源:视觉中国

做过协调工作的人都知道,这事并不轻松。笔者认为,协调工作之难,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有时难在协调不力。确有一些工作需要多方协作才能达成目标,可在具体实践中,协调协作时常流于形式。比如,一些相对“弱势”的部门虽然牵头建立了协调机制,但由于参与方各怀心思,只想分成果,不愿多出力,表面积极配合、实则敷衍了事,既不想“得罪”协调方,又不愿给协调方“做嫁衣”。而协调者为了少“麻烦”强势部门,协调方式常常局限于开会、发文、收材料,看起来该做的都做了,但实际成效与预期相去甚远,问题难以得到真正解决。

有时难在利益博弈。协调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多方协作,推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地落实。但在实际运行中,每个组织、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利益目标,业务部门要业绩、监管部门要安全、财务部门要压缩成本,大家看上去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把工作做好,实则围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打转,对于超出职责范围或与自身利益相悖的事情能避就避。有的甚至表面答应,却在暗地里使绊子、搅浑水、搞小动作,阻碍协调目标达成。面对这种局面,协调者很多时候既无刚性抓手,也无权追责问责,协调工作因此陷入看上去各方都很努力、实际上没什么效果的空转。

有时难在关系平衡。协调工作本质上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项工作面临的挑战,不仅仅在于要就事论事地协调事项,更需在平和氛围中推进落实,确保各方沟通顺畅、相处融洽。然而在协调工作中,一些干部态度傲慢、出言不逊,利用手中的职权“压人”。还有一些干部在遇到难题时索性“矛盾上交”,或请求上级领导出面,或拿着上级领导的“尚方宝剑”发号施令,眼前的问题暂时解决了,却可能扩大裂痕,不利于长期协作关系的构建。

图片图源:视觉中国

事实证明,沟通是协调的基础,但协调失败却未必都是沟通不力所致,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从组织模式上看,协调方一旦“有责无权”,极易陷入“小马拉大车”的窘境。协调效用的发挥,历来需要相应职权作为支撑,当协调者只有协调的名头和责任,而没有相应的资源调度权限和约束手段时,协调工作自然困难重重。有了成绩,大家都想分一杯羹,可一旦出现疏漏,便把责任都丢给协调方。这就容易导致两种不良后果:一种是协调者满足于“动作”到位,开个协调会,把任务分派了,就算“协调过了”;另一种则是被协调者固守“谁统筹谁干”的错误观念,“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

从个人素质上看,部分干部政绩观错位、本位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大大增加了协调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一些干部抱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消极心态,潜意识里把其他部门当作“外人”“对手”,而非“同志”“战友”,遇到需要互相配合的工作,只要不是自己“牵头”,便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更有甚者,只要好处不归我,就故意设置障碍,让对方协调不成。纪检监察机关前不久公布了政绩观偏差的几组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就是,某市市委书记打着维护本地产业利益的旗号,对跨区域合作项目层层设卡、人为制造障碍,严重影响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

从工作方法上看,一些协作机制缺少系统谋划和程序保障,因而难逃“流于纸面”的结局。当前,一个饱受诟病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但苦于“文书精美,落地无声”,真的遇到问题需要协调时,还是只能靠着“刷人情”“卖面子”艰难推进,制度与运行出现“两张皮”。其根本原因在于,很多制度机制在制定之时就只停留在原则层面,缺乏可操作的配套办法和清晰流程,对于“谁牵头、谁配合、谁兜底”等关键主体含糊不清,形成有权无责、有责无权的“灰色地带”,“要求”成了“倡导”,干多干少一个样,积极配合的没功劳,推诿扯皮的也不会受到惩罚,又何谈发挥实际作用?

图片漫画 图源:新华社

究其本质,协调就是一种调和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各方矛盾的能力,因此常被称作党员干部的基本功。

一个人的协调能力如何,首先取决于其能否从“一域”看见“全局”。陈云同志曾经告诫广大干部:“应该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要上屋顶,不要老呆在地下室。”反观部分干部,开展协调工作前,既未吃透上级决策初衷,也不清楚工作预期成效,简单粗暴地对任务进行二次分包,名义上协调了,实则只是为了留下“我已做过”的痕迹,但求自己无责、不求对组织有利。如此一来,势必难以协调各类资源,更遑论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要想提升协调能力,就得多算“整体账、长远账”,在守好“责任田”的同时,适时打破自己的“天花板”。遇到利益分歧时,多以大局为重。遇到急难任务时,敢于“碰钉子”、接“烫手山芋”,原则问题不能让步,但非原则问题也不必钻牛角尖。

还应看到,协调离不开人际沟通,但单单建立在人情基础上的协调是十分脆弱的。破解协调难题的关键还是理清权、责、利之间的关系,建立规范的制度机制,而这考验的,恰恰是领导干部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工作的能力。

比如,在重大任务或项目启动之初,就应清晰划定权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协同部门、具体任务、追责标准,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在项目沦为一笔“糊涂账”之后再让协调者统一“兜底”。再如,面对艰巨的工作任务,协调者在资源、权力、地位等方面又不具备优势时,可以通过临时授权,提升协调者权威。像浙江推行的报表“只报一次”改革,就是通过专班运作、联席会议等组织机制创新,充分赋能有关部门牵头抓总,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

与此同时,唯有不断修炼和总结方法,协调能力才能有所提升。比如,当“推不动”时,不妨尝试“借势”,依托上级政策资源,撬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在基层实践中,一些牵头者努力将本部门中心工作并入整个县域中心工作中,使协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当各方节奏不一时,多换位思考,才能争取更多支持。除此之外,用心用情、冷静谦和、不“摆架子”,也能让协调更有效。

协调与配合如同精密仪器中的齿轮,关乎整体运转效能。我们的每一次主动衔接、每一次默契配合,最终都会凝聚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来源:浙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