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公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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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关于全面征集“六霸”等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鄞州公安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黑恶犯罪,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六霸”情形:

1、“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5、“街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7、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时间、地点、相关证据材料(音频、文件等)。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人保护

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1、举报电话:110,0574-88155206;

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定桥路1号鄞州区分局刑侦大队,邮编31510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