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碶、大碶、霞浦、春晓……北仑34个点位今天启用→
宁波
宁波 > 社会热点 > 正文

新碶、大碶、霞浦、春晓……北仑34个点位今天启用→

注意

7月27日起

北仑部分路段

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进行违法抓拍

↓↓↓

一、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仑大队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在北仑区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并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知晓。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乐海路与洋沙山路路口东口1、东口2、西口1 (①、②、③)

2、乐海路与洋沙山路路口西口2 (①③)

3、洋沙山路与乐海路路口南口、北口 (①②③)

4、北上线16km+670m宝山村路口东口、西口 (①②③)

5、盐田大道与梅东疏港连接线路口西口2 (①②③)

6、梅东疏港连接线与梅东路路口南口1、南口2 (①②③)

7、庐山路与通泰路路口东口1、东口2 (①②③)

8、庐山路与通泰路路口西口(①③)(注:原已启用、设备更新)

9、沙湾河路与九峰东路路口南口 (①②③)

10、沙湾河路与九峰东路路口北口 (①②③)

11、学苑东路与庐山路路口南口(①)

12、珠江路与青帆路路口南口(①)

13、庐山路与新大路路口往西10米路段 (④⑤⑥)

14、庐山路与中河茗苑路口往西30米路段 (④⑤⑥)

15、大港六路与松花江路路口往东65米路段(东向西)(④⑤⑥)

16、大港六路与松花江路路口往东65米路段(西向东)(④⑤⑥)

17、S312北嵊线黎明村路口人行横道线路段(东向西) (⑦)

18、闽江路379弄与淮河路路口往东70米路段周边(⑧)

19、明月路与观海路路口往北30米路段周边(⑧)

20、S307北上线(13km+500m)中石化柴桥加油站路段周边(⑧)

21、S312北嵊线与三山加油站路口往西60米路段周边 (⑧)

22、洪头浦巷68号(芳桂佳苑)路段周边(⑧)

23、洪头浦巷与华山路路口往北40米路段周边(⑧)

24、洪头浦巷与闽江路379弄路口往南60米路段周边 (⑧)

25、白云山路与学子路路口周边(⑧)

26、水斗路与九峰北路路口往东240米路段周边(⑧)

27、水斗路与九峰北路路口往东90米路段周边(⑧)

28、水斗路与淮河路路口往西200米路段周边(⑧)

29、水斗路与淮河路路口往西50米路段周边(⑧)

30、北上线(17KM+240M)与临港二路路口周边(⑧)

31、明月路与乐海路路口往南30米路段周边(⑧)

32、天台山路与甬江南路路口往东90米路段周边(⑧)

33、明月路与乘海路路口往北30米路段周边(⑧)

34、明月路与乘海路路口往南30米路段周边(⑧)

二、新增一套北仑大队群众违法举报执法设备(2),对发生在北仑大队管辖区域道路内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的;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这四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录入执法。

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来源:北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