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十五五”财政规划》,提出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效,建立健全与省域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浙江计划完成这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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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服务全国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方财源培育能力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转化,财政收支高质量可持续运行体系建立完善,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跃升。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力有效,服务重大战略的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更加完善,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能力持续提升。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贸易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政策导向更加精准。
财政科学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跃升
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能力持续增强,省与市县财政关系优化完善,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深化,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链条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财政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基层“三保”底线切实兜牢,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
《规划》明确了十六项重点任务
部分内容随小布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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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支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
支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探索建立以产业为导向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深入实施“135”人才强省体系建设工程。
支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财政专项激励。
支持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支持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高效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支持高水平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支持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
支持加快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大高地”工程。推动“两业”融合发展。
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重大战略。支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
支持营造人工智能发展一流生态。支持打造高能级万亿产业生态。
支持深化“数字浙江”建设。推进打造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助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支持“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在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赋能应用。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
支持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和强化开放枢纽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深化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民航强省建设,提升杭州、宁波、温州机场枢纽能级。
支持增强外经贸发展新动能和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支持深入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争订单”“外贸优品线上行”行动。优化迭代海外仓、跨境电商、境外经贸合作区等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发挥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作用,吸引更多优质外资项目。
深度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持久释放内需新动能
支持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激发消费活力。研究完善促消费财政机制。统筹支持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
支持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支持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支持持续擦亮民营经济和浙商“金名片”。强化“4+1”专项基金引导作用,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力争不低于80%。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全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规模比重达到75%。
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深化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的集中裁决机制。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等降费政策,力争“十五五”期间减负168亿元。
强化陆海联动、山海协作,支持加快形成双城牵引、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支持实施省域区域重大战略。支持唱好杭甬“双城记”。支持深化环杭州湾产业带、沿海产业带分工协作,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统筹建设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温州都市圈和金(义)衢丽城市群,促进城市群县域均衡协调发展。
支持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支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
支持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支持深化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升海洋渔业安全水平。支持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蓝色海湾整治。
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山区海岛县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落实调出县“一县一政策”。保持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投入力度。
支持深入落实国家区域战略。优化资金投向,支持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保障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支持打造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样板
支持提升县城和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水平。支持新一轮省级中心镇培育。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完善“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财政政策体系。
支持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激励政策。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优化和美乡村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深化文化建设“八项工程”,支持加快建成高水平文化强省
支持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与文化重点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支持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精神富有。优化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支持内容和传播方式。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文化特派员工作,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支持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激发文化发展新动能。支持“人工智能+”文化领域行业中试基地和高能级文化平台建设。实施入境旅游激励政策。
支持提升文化传播力影响力。推动文化“新三样”发展和出海。支持主流媒体深化系统性变革。支持办好“良渚论坛”、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力。
落实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支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支持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深化教育资源市域统筹。支持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保障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推动实施新一轮“医学高峰”建设。支持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合理布局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支持保持人口增长势能。强化生育养育服务支持。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支持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支持促进人口结构协调均衡。支持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养老服务资源集成,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在推进共富中提升群众获得感
支持促进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补助扶持政策。支持提升劳动者技能素养。健全青年创业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支持开展更精准高效社会救助。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扶助,优化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健全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固定+流动”巡回诊疗项目评估与财政补助挂钩机制。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加快构筑高质量发展支撑底座
支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支持国家物流枢纽提质扩面。支持建设骨干排涝工程。保障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支持推进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支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
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双碳”财政政策体系。
支持高标准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和治理能力水平。保障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全省每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比重达到80%。
筑牢安全发展屏障,支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
保障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强化自然灾害防治财政保障。完善应急领域财政保障政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按规定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支持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聚焦财政科学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财力统筹机制,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有效利用。
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更好承接中央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消费税等立法工作。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重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市县统筹能力。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建立与乡镇履职清单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县覆盖率达到100%。
强化财政管理创新。深化财政数据治理,推进财政人工智能(AI)大模型应用建设,人工智能赋能财政业务场景数量达到5个。
聚焦平稳运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收入预算目标,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分析。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促进举债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健全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机制,加强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管理。
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打造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财政国库数智管理新模式。
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预警,落实防范新增隐性债务相关制度。健全基层财政运行和困难帮扶机制。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体系。严控内部监督、财经纪律、廉洁纪律等重点领域,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加强财会监督。深化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巡财联动。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