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明起施行 宁波推动城市更新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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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明起施行 宁波推动城市更新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宁波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推动城市建设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重点抓好样板片区建设、配套政策完善和畅通群众参与机制,让城市更新成果更多惠及市民。

《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明起施行 宁波推动城市更新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市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吴耀明介绍,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可持续更新模式,构建了“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长效运营”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条例立足宁波制造业发达、历史底蕴深厚等城市特质,专门设立低效产业用地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两个专章,并针对老小区、老厂房、老街区“改不动、改不起、通不过审批”等现实痛点,形成了不计容积率、支持功能转换、允许适应性优化改造等一揽子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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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条例落地方面,宁波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实样板片区。今年宁波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将重点推进海曙罗城、江北庄桥老街、镇海老城等九大样板片区提质升级,抓好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完整社区建设等民生工程,三年内计划实施113个重点更新项目,预计惠及片区50余万居民。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目前,《宁波市城镇低效用地认定办法》《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管理办法》已经发布施行;《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宁波市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为用地混合、功能转换、容积率激励等关键环节提供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路径。三是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从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到项目实施、长效运营,主动邀请居民、企业、专家、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切实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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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会关注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受容积率约束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范达表示,条例专门设置容积率核定优化政策,明确两类新增建筑面积可依规不计入容积率:一类是城市更新中按规划配建、补齐市政、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短板的配套设施;另一类是出于安全、无障碍、环保需要增设的必要附属设施,如电梯、楼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外墙保温、景观休息设施等。这意味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增养老托育用房、配建充电桩等,符合条件时可不占用小区原有容积率额度,不压缩住宅本身建设空间,让过去卡在“指标”上的改造项目有了明确政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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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是条例的重要亮点。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鸿雁介绍,今年恰逢宁波获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条例专门设置“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章。下一步将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搭建全市统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资源信息和保护要求;前置评估守住风貌,在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明确保护范围、预保护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强化参与做实保障,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在保留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和典型构件前提下支持依法改造,鼓励居民以房屋、资金入股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

对于老旧厂房、老商业楼宇盘活问题,范达表示,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支持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在满足消防、房屋结构安全等前提下,支持老旧厂房、传统商业设施转型为科创办公、文化旅游、配套服务业等业态,并允许依法申请变更土地用途。同时划清红线:不得变更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坚决杜绝借城市更新名义变相开发商品住宅、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后续宁波将出台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正负面清单。

在样板片区推进中,宁波将强化设施配套、改善居住条件,建设未来社区、补齐“一老一小”服务短板,盘活存量资源、拓展惠民空间。江北庄桥老街片区将统筹推进地上地下一体化改造,实施综合管线提升、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公共空间提质等工程;镇海老城片区将开展招宝山“银龄街区”建设、老粮站地块改造等工程,增加户外健身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鄞州中河—钟公庙片区将推进万汇老旧厂房转型,打造集运动、休闲、餐饮于一体的生活服务中心。刘鸿雁表示,宁波将始终把居民获得感作为样板片区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条例制度红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成果,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在全市范围交流推广,真正做到更新为民、更新惠民。

(凤凰网宁波 李德龙 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