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被重罚 975万: 三位副行长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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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被重罚 975万: 三位副行长被问责

9月30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杭州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975万元。

这张罚单最引人注目的是问责。1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黄瑾清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张恒、毛荣利、王伟、徐正浩、沈佳明、朱然然6人分别被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苏文亮、方康、赵梦华、许永新、诸鹏飞、孙鑫、陈慧聪7人分别被警告。其中毛荣利、王伟、徐正浩均为杭州银行副行长。一张罚单追责到三位副行长,这在银行业并不多见。

“管理不审慎”背后是什么

三项案由都落在“管理不审慎”上,覆盖了银行信贷业务的三大支柱。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指向的是贷前调查走过场、贷后检查不到位,资金放出去之后流向无人监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禁止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这项规定从2010年“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时就已明确,如今依然反复出现在罚单上。

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涉及的是个人消费贷、经营贷等业务中的审核漏洞。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则直接关系到固定资产贷款的发放节奏和资金用途管控。三项同时亮红灯,说明问题不是某一笔业务出了岔子,而是信贷管理链条上的多个环节都松了。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银行2025年7月刚因同类问题被罚过一次。当时上海金融监管局对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开出380万元罚单,案由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7项,7名相关责任人同步领罚。

一年多时间,上海分行到总行,380万到975万

14个人被问责的信号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监管机构除了处罚机构,还可以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次14人被问责,从副行长到中层管理人员,覆盖了信贷审批、业务管理等多个环节。

这种“双罚制”在银行业已经常态化。机构罚975万是钱的事,14个人背上的警告和罚款是职业生涯的事。监管的逻辑很清楚:贷款怎么放的,责任就要落到具体的人头上。

不良率的另一面

罚单之外,杭州银行的资产质量数据同样值得留意。

2024年年报显示,该行个人贷款不良率为0.77%,较2023年末上升了0.18个百分点。公司贷款中,房地产行业不良率高达6.65%,同比上升0.29个百分点。房地产不良率在同业中处于偏高水平,这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的案由互相印证——项目贷款管不好,房地产领域的风险就会持续暴露。

贷款管理不审慎,短期看是合规问题,长期看是资产质量问题。贷前不认真调查,贷后不严格监控,风险暴露只是时间问题。

975万,是杭州银行今年收到的最大一张罚单。但比罚款更值得关注的,是三项“管理不审慎”同时出现,以及三位副行长被追责。罚款交了可以再赚,14个人的警告记录消不掉,而信贷管理链条上的漏洞如果不堵上,下一次罚单可能就不止975万了。

信息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公开报道,具体案情以监管机构披露为准。本文仅作信息梳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