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车辆可不能当“甩泥客”。近期,甬江综合行政执法队就处置了一起清运车辆淤泥撒漏污染路面案件。通过推行穿透式执法,跳出“只罚单次”的简单办案模式,顺着线索溯源追查,通过“查处一案”实现“治理一片”。
当天,执法队员巡查至东昌路与兴甬路交叉口时,发现路面上铺开一大片淤泥,经现场测量该片区域占了8平方米车道,不仅明显破坏道路环境,还容易让过往车辆打滑,暗藏交通安全隐患。队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精准丈量污染面积,随后联动交警调取路面监控顺藤摸瓜,锁定肇事清运车辆,查实车辆归属公司。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没有局限于眼前这一处淤泥、这一次违法,深挖背后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洒漏问题看似是车辆途中不慎掉落淤泥,本质上是车辆出场冲洗、密闭检查、途中监管等环节存在漏洞”甬江中队队员介绍。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九项,城市道路范围内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的其他行为,清运车辆淤泥洒漏污染路面,属于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向企业讲清,路面淤泥会影响过往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管理疏漏带来的危害,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对路面淤泥进行清扫冲洗,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后续调查处置。

依托穿透式执法思路,甬江中队同步向企业送达管理提示,督促企业完善车辆冲洗平台,落实出车前检查、途中常态化自查机制,压实企业内部管控责任,从源头减少淤泥、渣土洒漏风险。同时梳理该片区工地运输车辆通行特点,将东昌路、兴甬路等路口纳入重点巡查点位。
监管有力度,治理有深度。下一步,甬江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用好穿透式执法,从路面表象穿透到企业管理内核,不止盯着单一违法行为,更着力补齐管理短板。持续紧盯辖区工地运输路线,严查带泥上路、沿途洒漏等行为,推动工地运输规范化,守护城市道路干净通畅,保障市民出行一路平安清爽。
(通讯员 干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