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使用的越来越广,"朋友圈"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一些乱现象也在利用着朋友圈"发酵"、散播,有些骗局花样更是百变翻新,因多是熟人发送的信息,更容易让人上当。真假混合的各类信息,影响着朋友圈的正常秩序。

朋友圈里传出了假信息

1、真消息:

"儿子班上同学:王倩,14岁,女。2014年10月7日于九龙湖车站乘坐381去庄市上学,至今未到学校。上车时,身穿黑色。家长快急疯了,求扩散!!!提供线索者重谢,联系电话:13858374335,大家帮忙看看啊!"

镇海警方:

2014年10月8日早上6:30,九龙湖派出所接杨女士报案称,其女儿小王(13岁)于10月7日下午3时从九龙湖镇西经堂翁家池车站乘公交车到蛟川书院上学,至今下落不明。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10月8日中午12时许,小王自行回到家中。经了解,小王由于学习压力大,10月7日没有去学校上学,当晚在外过夜,后自行返回家中。

2、假消息:

"万能的朋友圈和QQ空间急找孩子,求转,求帮忙。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世纪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40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

潘火派出所和石碶派出所辟谣:

经查询,警方110报警平台上并没有这样的警情。

潘火派出所负责警务微博的民警冯城说,"世纪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这条消息从去年就开始有人转发,并且在南昌、南京、宁波等多个城市出现过。为此,民警已经在潘火派出所官方微博上做了辟谣。

"我们辖区没有世纪家园,只有世纪花园!另外,一则寻人启事,联系方式、事发地点多个版本。"冯城认为,如果真有小孩走失,父母心急如焚,启事上肯定会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而这则消息却没有留下最为关键的信息,因此,凭着职业敏感,她很坚定地认为,这是一则假消息。

莫让"朋友圈"成"谣言圈"

 [伎俩之一 醉翁之意不在酒] 目的:炒作公众号 传播伪科学 "顺带"卖东西

不久前,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以《微波炉的"秘密"》批评了微信公众号中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的现象,并指出,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谣言和虚假广告的温床。节目指出,此条微信中称,用微波炉烹调食物会使得营养大量流失,同时微波炉辐射还会致癌。此篇文章引起热转。而据专家解释,没有任何研究证明使用微波炉会致癌,而且,使用微波炉烹调的蔬菜与用普通锅炒的菜营养成分并无区别。

[伎俩之二 说话不算数 坑你没商量] 目的: 集赞换礼品 虚假宣传 眼球营销 提高人气

"集48个赞送护手霜一支"、"集满128个赞能换斜挎包一个",小到饰品挂件,大到出国旅游,最近一段时间在朋友圈里流行起"点赞"活动,发布消息的商家声称消费者只要集齐商家规定的"赞"数即可获得免费旅游、各种化妆品、优惠券等等。但忙活了一通之后,不少微友却反映,他们被忽悠了。好不容易集齐了赞之后,商家却以各种理由不兑换礼品,就算兑换了礼品也可能暗藏消费陷阱。

[伎俩之三 "超级模仿秀"] 目的:唬人"官腔" 冒充官方消息 制造紧张情绪

五月中旬,微信朋友圈流传一则消息:"为了配合9月1日新出台的新车6年一审政策,车主需在5月23日前处理违章,否则商业险保费上浮10%。"看到消息后,不少市民慌了神,纷纷排队去交罚款。对此,本市警方发布消息称,上述传闻为不实消息,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勿信谣传谣。

 [伎俩之四 消费亲情、善心] 目的:刷"存在感" 拿孩子和亲友做文章骗取关注

 "注意了啊,朋友们,街上来的卖冰棍儿的,黑龙江牌照的车,喊'厂家批发冰棍儿'的,带孩子千万躲远点,那是偷孩子的,不是瞎传,是真的!"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在体育场出现一中年妇女拐卖一个3岁左右的儿童,当场被一个高中生发现及时拦下拨打110,110赶到后把那个中年妇女带走,看后请转发告知身边的人请看好孩子。这是真的,请大家转发。"

朋友圈内被热转的这类谣言则是拿孩子和亲友做文章,利用人们的善心获得大量转发,达到扰乱人心获得关注的目的。【详细】

[原因1] 朋友发的"免检"信息,完全信任

 当微博依然活跃时,微信也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或是关注朋友,或是获取信息,每天多次浏览微信朋友圈,已然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微信朋友圈",仅这个名称便向大众透露出了它的一个明显特征——这是属于朋友的圈子,在这个网络平台里的人数是一个相对比较固定的、比较封闭的,而且圈里的人都是互相熟识的,最起码也是互相认识的人,大家都是互相信任的,几乎不存在"质疑"的问题,这就造成了即使真的是谎言,那么在这个"圈子"里的"可信度"也会大大增加的结果。

[原因2] "小手一抖,谣言飞走",成本低转发方便

由于微信软件的使用并不收费,而且使用起来相对简单,智能手机的使用者们只需花费一点流量便可以从网上下载一个微信软件,几步简单的安装操作,便可以利用微信这个平台跟外界交流,获取大量的信息。同时,转发信息也仅仅需要在手机上点击几下就可以轻松完成,这也就给微信朋友圈成为"谣言集散地"提供了便利条件。不管信息是真是假,也不管信息是否有分享的价值,很多人带着一种跟风的心态,动动手指就能发出信息,何乐而不为呢。

[原因3] 私密性过强,法律不完备,不利于监管

虽然微信为社会大众的信息交流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可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别有用心,大肆利用微信朋友圈来传播谣言,扰乱人心,破坏社会治安,如今,微信朋友圈也被一些人称作"伪信"、"谣言集散地"、"谣言温床"以及"谣言广播站"。【详细】

微信朋友圈买卖是否靠谱

通过制度化渠道满足公众知情权

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的题中之意。现代社会是个信息社会,公众需要不断获取各种信息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做出自己的选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提出了现实要求。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谣言的出现,例如,从某个案件的发生到司法机关的处置,如果公众没有通过公开的渠道得到相关的信息,有些人就会把自己猜测的内容当作事实发布到网上,这样就形成了谣言。

发挥新媒体的导向作用,建立一些辟谣网站,开设一些辟谣栏目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网络谣言举报与辟谣专门网站,接受网民对网络谣言的举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同时还可以和影响力较大、信誉度较好的网站合作,对网络谣言的调查结果进行宣传,保证辟谣的及时性、广泛性和权威性

建立事后追惩制度,通过司法渠道对造谣生事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加以严惩

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才能在网络谣言损害到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时,做到有法可依。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使网络谣言制造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承担更多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安全。对那些散步网络谣言、丑化攻击诽谤他人的行为,要坚决采取法律的手段,严惩不贷,从而维护好网络的正常秩序,还广大网民一个清静、真实的网络虚拟空间。

增强信息鉴别能力,先搜官方信息,不贸然转发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网民只有掌握更多基本的政治知识,才能对各种网络信息进行正确的政治判断。 在论坛、微博、微信等圈子里,网民应该掌握一些甄别谣言的基本方法,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以辨别真伪,不要贸然转发,以避免自己成为谣言的"扩音器";在转发之前,要想一想会不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骗局一:活动傍"大腕"

"同仁医院丁桂聪主任恳请帮忙转!寻找需要助听器的孩子,澳大利亚著名华人慈善家计划在中国捐助10万只助听器,请将需要救助的孩子信息发到电子邮件中。"朋友圈中很多市民都因为这是个公益活动而频频转发,可笔者拨打北京同仁医院咨询得知,该院没有叫丁桂聪的大夫。

防范办法:很多活动为了增强可信度和参与度,常借着业界知名的单位或个人的名头,其实信息往往是拼凑成的。一般正常的活动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市民应到官网或向举办单位核实。

骗局二:免费领养名犬

"在平房区拦截了一车即将被安乐死的狗狗,有金毛、德牧、哈士奇,多救一条生命也是造化,救救小生命吧!免费领养电话咨询1589998xxxx,生命是平等的,爱心人士快快转发!"很多市民都在朋友圈看到并转发过这条信息。笔者从公安局了解到,哈尔滨从没有过给大批查扣犬只实施安乐死的事件。

防范办法:吸费电话常常被嵌入各种剧本中,如高薪招聘、儿童被拐等,市民可利用手机归属地进行查询,如果是外地号码就比较可疑。也可将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在百度上查一查,看外地是否有举报此号码的信息。

骗局三:集赞免费旅游

"只要在微信朋友圈集得40个赞,就可获得港澳双人四天三夜的免费游机会。"日前,张女士参与了朋友圈中疯转的集赞赢港澳游活动,在集齐了活动主办方要求的40个赞之后,她将屏幕截图以及个人信息发给了活动主办方。不久后,她接到了活动的贵宾券。笔者看到,活动主办方为香港旅游协会与港澳旅游发展管理局,协办机构是一家旅行社。在咨询旅游质监部门得知,香港根本没有这个机构,这种集赞免费游只是"零负团费"的翻版,一旦参加类似的团,就可能被强迫消费。

防范办法:参加集赞活动最好选择本地的活动,选择活动的举办主体是认证的官方公众号,这样可信度会高一些。类似港澳免费游的活动切勿参加。

针对特定公民个人的谣言

[ 针对特定公民个人的谣言]

在微信等网络工具中实施编造、传播虚假事实以实现侮辱、诽谤他人目的的行为,首先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如果行为较为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影响社会秩序的谣言

[影响社会秩序的谣言]

例如,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参与了此类谣言的传播就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微博、微信时代,每个人都在"圈子化生存",一个又一个的圈子构成了"微"世界,但这些圈子又是互相粘连的,沟通彼此的毛细血管异常丰富。因此,一方面人人是"记者",人人办了面向朋友圈的自媒体,另一方面又借由"熟人的熟人"关系,将一条消息在短时间内以几何级扩散。慎用"转发"键也是公众应该承担的治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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