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宁波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85家,其中一级企业26家,二级企业35家;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大关,从业人员6万余人。
宁波全市有物业服务项目达2365个,管理面积突破1.6亿平方米,惠及居民80余万户,其中95个物业管理项目先后获得全国、省级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8%以上;酒店、写字楼、商场等高端市场份额逐年扩大,中心城区231个老小区整治与多元化物业服务全面铺开,产业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增强。
物业服务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和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使其保值增值,达到社会收益和福利的最大化,为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的现代文明程度和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宁波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近21年,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与此同时,我市的物业管理同样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规范、从单一管理到综合服务的跨越式发展历程。
针对物业服务纠纷数量大、涉及面广、金额小、事实相对清楚特点,慈溪市于2007年起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并制定实施了《慈溪市物业管理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意见》,形成了一个物业纠纷调解与诉讼之间无缝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
自快速处理工作以来,慈溪市共调处了95个小区3049户欠费业主,共收回物业费383.35万元,清欠率达到71%上。快速处理机制平衡了矛盾双方合法利益,优化了物业管理氛围,使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态度大幅度改善,业主的观念也有了明显转变,自动缴纳物业费意愿明显
江东区准物业服务模式从2006年率先提出试点到推广扩面,已历经八个年头,在此期间,准物业实施范围由小变大,体制逐步理顺,服务日趋完善。目前,江东区已使准物业服务覆盖辖区所有无法实施物业服务老小区,总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近3万户。
准物业服务是相对于物业管理,降低了一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具有物业服务若干特征的不完全物业服务模式。江东区各街道根据准物业推广小区特点,创新物业企业进驻模式,逐步形成以全区统一管理模式为标准,各街道自创模式为补充的准物业服务体系。其中主要包含三类,分别是街道企业服务模式、独家企业服务模式和多家企业服务模式。
鄞州区委、区政府积极通过政策扶持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优。其中,2009年开始实施的"品质提升奖",至今已对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升级、46个项目(小区、写字楼)评优创杯,发放奖励资金474.7万元(不通)。2011年起,鄞州区又推出"诚信经营奖",对管理业绩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税收先交后奖,区本级、地方承担奖励金额为2071.7万元。
鄞州区还充分发挥属地街道的职责,建立出台相应考核奖励政策,加强对属地项目的扶持力度。据统计,中心城区主要街道每年发放奖励资金300余万元。
随着人工成本越来越高,海曙物业服务开始探索智慧物管。一方面推动小区智能化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通过小区技防设施智能化改造,既缓解近年因人工工资增长而引起的物业服务人工支出压力,又增加小区安全保障。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海曙区物业服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以科技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目前全区38家物业公司,已有5家采用了智慧物业的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涉及物业项目40个。
明年,海曙区将建立物业大数据平台,助力物业企业将物业服务产业链向业主进一步拓展,通过服务来改变物业企业的盈利结构,逐步改变(特别是老小区)业主和物业企业间各种矛盾层出不穷的现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健全住宅小区违法法规的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出台了《北仑区创建"美好家园"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防控操作细则》,设立小区违规违法行为的受理途径、执法时限、处理办法等,为住宅小区违法法规的长效监管提供依据。
物业管理执法(房屋装修管理为主)实行了城管综合执法机制,今年,各物业公司已完成装修备案共计5576件,受理装修方面投诉68件,其中15件移交给各街道城管中队进一步执法,受理区长信箱投诉178起。通过综合执法,充分发挥物业企业的有利条件,做到及时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共同维护广大业主的权利,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作为百姓房屋的"养老金",确保了百姓房屋维修资金的来源。回顾宁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发展史,宁波市维修资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
1998年以前,宁波市的维修资金只有房改房维修资金,仅用于房改房的维修,其他类型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的资金来源只能通过保修金和日常维修费。
1999年之后,商品房销售份额大增且都未交存过维修资金,现如今均面临保修金经费不足,日常维修费只够维持小修小补的尴尬。
为解决这一大批商品房"养老"问题,宁波市于2010年成立专业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并于2011年在建设部、财政部联合...【详情】
转眼间,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已快四年。在这四年里,已有累计96000套房改房完成...【详情】
营造和谐物业小区环境,还需要各职能部分的分工协作,这也将是下步需要努力的方向。为此,宁波市住建委将进一步按照市政府2013年211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会同属地政府继续推进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建设,努力实现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全覆盖。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向物业小区延伸,并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今年,市政府已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下步,宁波市住建委将以此为抓手,努力推动《物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全面提升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