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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年底前乡镇也得有法律顾问


来源:浙江在线

到2015年年底,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有条件、有需求的市级主要执法部门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到2017年年底,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支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并由专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组成。

到2015年年底,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有条件、有需求的市级主要执法部门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到2017年年底,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规定了这项“标配”。

这支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并由专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组成。

也就是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是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主体力量。法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首席政府法律顾问,即政府法律顾问组负责人。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法制机构的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落实到位、符合履职要求的专业人员配备到岗。未设立法制机构的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市还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报告和评估制度,以及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哪些人可以当政府法律顾问?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体从事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的教学、研究或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相当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熟悉民情、社情和行政管理,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政府法律顾问做什么?

为政府及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参与政府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参与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

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公共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及部门的领导班子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授课;办理政府及其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制机构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中的专家、律师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争议化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发挥专家、律师等在政府联系群众中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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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瑾芸]

标签: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意见书 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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