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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实施房屋安全新条例 家庭装修须向房管部门备案


来源:宁波日报

明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目的在于严格控制野蛮装修等行为,杜绝房屋倒塌等危及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装修不备案者将被罚 《

明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目的在于严格控制野蛮装修等行为,杜绝房屋倒塌等危及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装修不备案者将被罚

《条例》首先明确,房屋安全并不只是业主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大事。“因为一幢房屋可能存在多个单元,但具有共同的基础、承重构件、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专业人士介绍,作用于这些结构部分的力是可以相互传递的,所以一家住户的违规装修破坏结构,很有可能导致整栋楼出现安全隐患。

那么,谁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此,《条例》指出,房屋属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即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当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时,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可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据悉,无论是徐戎社区,还是奉化锦屏社区发生的住宅楼倒塌事件,经深入调查后,野蛮装修均是造成倒楼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市将对房屋装修行为作进一步规范与管理。

《条例》指出,从明年起,凡装修行为都需要备案,而原要求仅是告知。逾期不备案的,将对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目前,责任人可以致电房屋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备案服务点进行备案,并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备案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房屋装修项目及其设计、施工方案或者说明。“以后责任人可实现网上备案,方便办理。”

《条例》同时还对违法装修行为作出界定,明确了行政处罚;对装修环境污染控制作出规定,要求在12时至14时以及20时至次日7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等污染的装修活动。

危房鉴定市场化操作

什么样的房屋属于危险房屋?市民在房产交易时如何避免误购危房?

《条例》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墙、柱、梁等承重构件已经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一般经专业鉴定后为C、D级的才属于危房。

对于房屋安全鉴定究竟该找谁这一问题,《条例》首度明确将进行市场化操作,由房屋产权人或单位向专业机构提出申请。市民可以通过市住建委官网或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公布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从中自主择优选定。

据介绍,市民登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或者直接访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公开网站,通过房屋坐落检索查询既可了解所鉴定房屋是否为危房。另据了解,未来被立案查处、有过违章装修行为的住宅也将纳入查询体系。

买房可看房产结构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屋销售行为,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商品房屋竣工交付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结构设计文件的通知》,2016年3月1日起要求商品房屋竣工交付时,开发企业要向买受人提供房屋结构设计文件。

按规定,房屋结构设计文件要包括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图例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业主从中可以明确了解哪些是不可动的承重结构部位,自觉规范装修行为。”

明年4月,我市还将启用新版《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其中增加的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房屋结构改造情况书面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等内容;提示受让人可以依法查询房屋安全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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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红珍:]

标签:房屋 条例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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