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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辆车丢了低保!当心四种情形会被取消低保


来源:金华晚报

多了辆车丢了低保!当心四种情形会被取消低保

记者经常接到关于低保户政策的一些咨询,比如因为子女买了房失去低保户资格的,还比如有申请如何加入低保的。

几天前,在兰溪市出现的一个案例也很有意思:自己名下多了一辆车,失去了低保户的资格。

名下多出一辆车

低保户资格被取消了

方老伯是兰溪市诸葛镇菰塘畈村人,没有儿子养老,加上身体不好,平时大多躺在床上调养,所以,一直以来都是靠领取低保金来维持生活的。可是前不久,他突然被告知,自己已经被取消低保户资格了。

取消低保户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名下有一辆车,方老伯纳闷了:自己名下有车,怎么自己都不知道呢?以自己的经济条件,买辆电动自行车都有困难,何况是买车?

方老伯只好找到侄女,让侄女帮忙打听。侄女跑到村里和民政部门一询问,发现方老伯名下确实有一辆车。对照了车牌号,侄女发现,这辆车是方老伯外甥的。

这时,方老伯才回忆起,很早以前,外甥曾向自己借过身份证,当时自己也没问借去干什么用。现在想想,应该是被借去买车了。

名下有了车,按照低保标准,自然算不上低保户了。前阵子,兰溪当地民政部门在摸底调查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取消了方老伯的低保资格。

得知方老伯的情况后,菰塘畈村村两委考虑到方老伯的实际情况,重新帮他申请了低保户资格,估计在1月份能重新办理。

被取消低保

这种情况其实每年都有

无独有偶,兰溪市云山街道陈店村村民胡先生一家享受低保政策已有10多年,前不久也被取消了低保名额。原来,是因为家里借钱在城里买了商品房。

借钱买房的原因,是因为老家的房子破旧,一到雨天就漏水,因此不得已才借钱在城里买了房。虽然是借钱买房,但是按照相关规定,这已经超出了享受低保政策的标准。

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低保,这种情况其实每年都有,其中,既有类似方老伯这样的情况,也有家庭经济条件改善的原因。

比如在2010年时,婺城区曾通过专项检查,一次性取消低保对象354户840人,核销核减月低保金155043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低保优惠政策的增多,低保户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关系低保,家庭有一定困难,但不符合低保条件,通过各种人情关系享受低保;二是利益低保,个别村干部出于某种利益为他人办理低保;三是优惠低保,现有的低保优惠政策涉及医疗、教育、住房等多方面,有的群众甚至提出不要低保金,只要享受低保优惠政策;四是攀比低保,这个村保多少户,另一个村也要保多少户;五是福利低保,部分有劳动能力和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人员千方百计挤进低保。

四种情形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按照《金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凡具有市区辖区内城镇、农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村)民,户主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由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根据市民政局政策公开问答,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及镇(乡)、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就业机会,不自食其力的;

二是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手机、摩托车、高档家电、贵重首饰等),或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或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必需的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的;

三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是因法定赡(扶、抚)养人不尽赡(扶、抚)养责任的(虽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无赡、扶、抚养能力的除外)。

此外,有些低保户认为,为改善居住条件,借钱买了房,但自己家里经济依然困难,是否该保留低保资格?这一点,《办法》里也有明确规定:因巨额投资(如建房、购房或其他投资)造成生活困难,且经有认定资格的有关部门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现值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城镇居民住房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一倍以上的家庭(单身家庭按2人计算),一般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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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中杰]

标签:低保户 低保政策 方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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