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店家“虚构”停车位车主收到罚单


来源:中国宁波网

王某从外地驾车到鄞州五乡镇住宿,经旅馆主人张某告知“此处可停车”后,却收到了违停罚单。最后经五乡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150元的交通罚单,双方同意由张某负担60元,王某负担90元。

王某从外地驾车到宁波鄞州五乡镇住宿,经旅馆主人张某告知“此处可停车”后,却收到了违停罚单。王某的罚单是否该由旅馆买单?日前,经五乡消保委调解,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五乡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张某误导王某可以在旅馆旁靠公路边的空地上停车,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王某作为汽车驾驶员,理应熟悉交通法规,应该知道公路旁边的空地不得随便停车。且张某也没收取王某的停车费,此事王某负主要责任。最后经五乡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150元的交通罚单,双方同意由张某负担60元,王某负担90元。

 

相关新闻:

标签:双方 停车位车主 店家 王某 车主 停车位

人参与 评论

热点聚焦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