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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小厂与瑞士跨国企业天梭的商标博弈


来源:钱江晚报

奉化小厂与瑞士跨国企业天梭的商标博弈

奉化市荣昌织网厂厂长陈海平最近东奔西走,忙得焦头烂额。

2003年3月,奉化市荣昌织网厂申请注册了“天梭”商标。今年3月,10年有效期满,陈海平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却意外地收到了“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原来,瑞士跨国企业天梭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以“天梭”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奉化市荣昌织网厂的商标续展注册。

跨国企业与渔网小厂展开商标博弈,陈海平立即四处搜集商标使用证明,但最终谁将获胜还是个未知数。

渔网厂注册的天梭商标被质疑已经停用三年

奉化市荣昌织网厂建于1992年,是一家生产海水养殖网箱的个人独资企业,产品是尼龙丝编织的渔网。

建厂初期,没有注册任何商标,产品难以打开市场。2003年3月,奉化市荣昌织网厂申请注册了“天梭”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绳索、帐篷、防水帆布、纤维纺织原料等。

渔网用上商标后,市场销路慢慢通畅,产量从最初的10吨扩大到60多吨,每吨价格也从1.5万元上升到1.8万元。

厂长陈海平说,当初之所以选择“天梭”,是因为传统的渔网都是手工梭子编织的,“天梭”有巧夺天工的意思。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只有通过国家商标局续展注册,才能继续使用。

今年3月底,“天梭”商标注册满10年,奉化市荣昌织网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却接到国家商标局“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提供近三年来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无法提供有效材料或正当理由,国家商标局将依法撤销“天梭”注册商标。

《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时,如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局可撤销其注册商标。

陈海平说,证明需要在两个月内提供,目前已经搜集了一些证据,但还不全,搜集到的也不知是否会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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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标 天梭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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