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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屏幕公布欠费业主信息 波波城小区物业引争议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12年12月28日 08:56   昨天,网友“欧联江”发了一条微博,对小区物业催讨物业费的方式表示不满:“临近年底了,我们波波城的常青藤物业天天喇叭里催业主交费,这不,显示屏里都是业主的名字、欠费时间和金额。

昨天,网友“欧联江”发了一条微博,对小区物业催讨物业费的方式表示不满:“临近年底了,我们波波城的常青藤物业天天喇叭里催业主交费,这不,显示屏里都是业主的名字、欠费时间和金额。业主拖欠物业费是不该,这样公布业主信息,难道就不违法?”

昨天,网友“欧联江”发了一条微博,对小区物业催讨物业费的方式表示不满:“临近年底了,我们波波城的常青藤物业天天喇叭里催业主交费,这不,显示屏里都是业主的名字、欠费时间和金额。业主拖欠物业费是不该,这样公布业主信息,难道就不违法?”

欧先生的微博引来许多网友评论,有人力挺物业,也有不少人表示反对。

催费新招引发业主争议

欧先生告诉记者,12月26日晚,他回家时发现小区大门旁的电子显示屏正在滚动公布拖欠物业费业主的信息,当中包括房号、名字、欠费时间以及金额。

欧先生记得,早在今年9月,业主下班后,物业催交物业费的喇叭总会及时响起,并会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左右。他认为,物业在小区电子屏幕上公布欠费业主的名字侵犯了个人隐私,而且这么做也显得多余,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波波城小区。大门旁的电子显示屏上仍在滚动公布欠费业主的信息,不过,信息中的名字已经被去掉了。随机问了几位小区业主,他们对此看法不一。

业主朱女士(一直在交物业费):“公布房号提醒一下差不多了,公布名字不合适。如果没有什么原因是得及时去交钱,毕竟物业公司是企业,靠物业费给员工发工资;但要是物业有失职的地方,换我也不会全额交。”

业主王女士(一直在交物业费):“我觉得没什么问题,物业管得还是不错的。别人情况我不清楚,和我一起跳舞的几个业主都是在交的。”

业主陈女士(拖欠一年物业费),她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我从没见过哪个小区有这么多人欠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物业应该想想自己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欠费业主名字公布一天后撤下

记者联系上常青藤物业波波城管理处齐主任,他说这一次一共公布了46户欠费业主,拖欠时间已长达4至5年。

齐主任说,小区有2500多户人家,大多数业主很配合,但还是有部分业主没及时交物业费,历年来拖欠的物业费有二三百万元,另外还有100多万元垫付的水费没收上来。为了追讨这些钱,物业每年都会采取发短信、上门、寄挂号信等方式,但效果并不好。“收不到物业费,势必会影响物业的服务水准,对交费的业主也不公平。”

为了催交拖欠的物业费,除了先前的广播提醒,今年12月初,小区物业先是在小区电子屏幕上公布部分长期欠费的业主房号和金额,当时并没有公布名字。齐主任说,这一方式影响不大,一周的时间,他记得只有一户人家前来交费。前天,他决定将显示内容升级,加上欠费人的名字。

“有同行知道后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那么大胆,我说这是没办法的办法。”齐主任告诉记者,这么做也是参考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他认为没什么不妥。然而在公布一天后,他还是于昨天下午让人将欠费人的名字撤下,其间并没有人前来交费。

“不是因为受到什么压力,而是为了和谐。”齐主任向记者表示,物业最后可能会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这些物业费。

律师认为这种方式效果有限

对于该小区物业公布欠费业主个人信息催交物业费的行为,有律师认为,这么做的目的是起到提醒、督促作用,物业可以曝光部分信息,但不该把全部信息公布,比如,只曝光房号或是人名中隐去一个字,可能更为妥当。

也有律师认为,这个行为并没有侵犯隐私,毕竟欠费是事实,物业也有权进行催交,而且只是在小区内公示。

不过,对于这种催交方式,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和业主均认为效果有限。

新闻链接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催交,要求其限期交纳;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书面催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示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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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合同 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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