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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自主创业大学生有补贴可领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今年3月,宁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级统筹地区受理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场租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咨询电话:

今年3月,宁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都可以申领相关补贴。

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了解到,补贴申领有了新进展。12月10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凡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均可申领2011年度自主创业大学生相关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社保补贴。

符合这些条件都可以申领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社保补贴都是一年领一次,具体补贴金额标准和条件如下: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和毕业生在宁波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可电话咨询具体申报事宜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所在地确定申报受理地点.

自主创业毕业生申领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的,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其申报材料初审后,汇总后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下拨;而在校生申报时,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直接下拨。

市级统筹地区受理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各区申报咨询电话:

海曙87258823

江东87811341 87811340

鄞州28830068

北仑86780616 86780618

江北87667718

保税区86820109 86896592

镇海86290666

国家高新区87909644 87782411

大榭开发区86768212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82832109

这三类补贴可随时申报

此外,根据今年3月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还能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场租补贴,这三类补贴则可随时申报,按季拨付。

市级统筹地区受理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场租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咨询电话:

海曙区87451879 江东区87811395

江北区87353052 鄞州区28830068

镇海区86250330 北仑区86784040

保税区86820109 国家高新区87909644

大榭开发区86764385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88366905

标签:创业 补贴 宁波 大学生自主创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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