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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楼宏畴立案侦查


来源:中国宁波网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信息网8月18日消息,近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依法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楼宏畴(副处级)立案侦查,并于今年7月29日对楼宏畴刑事拘留,8月11日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中国宁波网讯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信息网8月18日消息,近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依法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楼宏畴(副处级)立案侦查,并于今年7月29日对楼宏畴刑事拘留,8月11日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高新区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楼宏畴,男,1964年3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义乌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预备党员。曾任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筑业管理、人防、墙改、白蚁防治、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等工作。主管建管中心建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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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中杰]

标签: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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