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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新政规范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信息需公开


来源:现代金报

慈善事业是一项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崇高事业,我们身边的那些捐赠、帮扶和关怀,无不令人感到温暖。”  另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开展小额公益性贷款服务,允许慈善组织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

慈善事业是一项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崇高事业,我们身边的那些捐赠、帮扶和关怀,无不令人感到温暖。不过这项事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法规不健全、募捐市场不规范、专业化程度不够等,更有甚者,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打着慈善旗号谋利的个人或组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也有待提高。

记者昨天在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发布,该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提出了“互联网+慈善”等新形式,以慈善超市为重点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等意见,同时对慈善募捐活动做出了进一步规范。

关键词 公募资格

组织募捐必须有公募资格

钱物使用信息需公开

“公信力”是慈善事业持续进行的生命力,近年来,一些被曝光的慈善“猫腻”丑闻,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此次《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些规范要求。

首先就是区分不同主体及不同种类募捐,对募捐资格、方式及其程序做出规定,特别是针对公开募捐,“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必须与具有资格的慈善组织联合开展,”省民政厅副厅长余强介绍说,“有资格的慈善组织,也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开募捐方案,及时向捐赠人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同时,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都应对在其平台上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合法性进行验证。

关于捐赠款物,慈善组织需要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余强明确指出,“没有经过捐赠人同意,是不允许擅自更改款物用途的,而且捐赠人有权查阅捐赠使用情况和受益人信息。”

信息公开是规范慈善行为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规定,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负责人信息、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等情况,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真实透明,才能让大家放心。另外,慈善组织还要通过自身官方网站和浙江阳光慈善网进行信息发布。

关键词 个人募捐

爱心募捐应与慈善机构合作

不鼓励、不提倡“个人捐助”

事实上,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慈善行为会跳过慈善组织,直接由个人完成。不久前,就曾有人为了患白血病的妻子,通过微信上的平台做了个链接,结果在3天里筹到了近50万善款。不过,类似这样“互联网众筹”的形式,并不全都靠谱,近两年不时有慈善诈骗或者善款滥用的情况出现。

“网络募捐也要有主体资格的,没有资格的人搞公开募捐,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刚表示,这并不代表个人就不能要求慈善援助,如果个人的募捐行为开始了,主管部门需要及时介入,“在同情的同时,还是要和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机构一起合作,这样做起来会更有章法。”

假如个人募捐已经发生了,那慈善机构也需要监督善款的使用,“像这种劝募在温州也有过,募了100万,只使用了50万,那剩下50万怎么办?”李刚告诉记者,对于这种个案,慈善机构通常会和医院联系并合作,“我们的钱不给个人,而是直接打入医院,让医院直接监督使用,这样比较好,就算用掉医疗费用后有余款,我们也能和捐赠者商量,有的会把这个钱捐出来用于其他的救助。”

因此,对于这类个人募捐,原则上相关部门能提前发现的话,就要及时制止,或者及时跟进加以监督规范,李刚直言:“对于不具备公募资格的个人募捐不鼓励、不提倡。”

倡导发展“互联网+慈善”

依靠新技术实现点对点救助

关键词 网络慈善

不得不说,“捐款”是多数人做慈善最直接的方法,此次《实施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借助网络,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慈善网络化、虚拟化发展路径。

“如今各种各样的网络公益形式不断涌现,现在提出大力培育发展、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就是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公益慈善需求。”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小德表示,“互联网+慈善”的优势在于,它可以突破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实现点对点的救助和帮扶,同时也便于慈善活动能更有效惠及一些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无论是弱势群体的困难,还是慈善组织的力量,都能更快更直接地放大并传达,陈小德说:“所以我觉得通过‘互联网+慈善’的方式,能让大家更好地伸出援手,帮助有困难的对象。”

另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开展小额公益性贷款服务,允许慈善组织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网络慈善

倡导发展“互联网+慈善”

依靠新技术实现点对点救助

不得不说,“捐款”是多数人做慈善最直接的方法,此次《实施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借助网络,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探索慈善网络化、虚拟化发展路径。

“如今各种各样的网络公益形式不断涌现,现在提出大力培育发展、稳妥发展‘互联网+慈善’,就是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公益慈善需求。”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小德表示,“互联网+慈善”的优势在于,它可以突破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实现点对点的救助和帮扶,同时也便于慈善活动能更有效惠及一些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无论是弱势群体的困难,还是慈善组织的力量,都能更快更直接地放大并传达,陈小德说:“所以我觉得通过‘互联网+慈善’的方式,能让大家更好地伸出援手,帮助有困难的对象。”

另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开展小额公益性贷款服务,允许慈善组织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 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未来要遍布浙江

能提供廉价商品等服务

绍兴有个名叫“衣循环·爱循环”的慈善超市项目,超市专门向社会回收旧衣物,交给一家企业,对这些衣服进行专业的回收处理,然后再制成衣服,把这些衣服送到超市里,向困难群众发放。

省民政厅副厅长余强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慈善超市”,目前浙江省内建有400多家,不过各地的叫法不太相同,有扶贫超市,爱心家园,爱心驿站等等。“慈善超市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捐助的方式为主,在帮扶群众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余强说道。

按照《实施意见》计划,浙江准备以慈善超市建设为重点,搭建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举办慈善超市,同时拓展慈善超市服务的多元化。预计到2020年,浙江将实现每个县(市)有2个以上、每个市辖区有4个以上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慈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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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瑾芸]

标签:实施意见 公募 慈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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