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夫妻结婚未同房写进离婚调解书
2012年11月06日 10:35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诸葛宁 陈翔
日前,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倒是情绪平淡,似乎迫不及待要结束这场婚姻,倒是女方的母亲十分激动,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 2010年3月,小丽和小胡经人介绍认识,当时两人都已经三十岁了
日前,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倒是情绪平淡,似乎迫不及待要结束这场婚姻,倒是女方的母亲十分激动,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
2010年3月,小丽和小胡经人介绍认识,当时两人都已经三十岁了,双方家长为了婚事,急得不得了。匆匆交往两个月,两人的婚事就被定了下来。
用小丽的话说,她连人都没看清,就莫名其妙嫁了。谈及这段婚姻,小胡更是觉得莫名其妙。“连手都没牵,就娶了老婆。”
婚事由双方老人全权打理,仓促而成的婚姻,存在着很多问题。
两个本不熟悉的人,谈不上有多少感情,突然间成了夫妻,摩擦接踵而至。
在一次大吵后,小丽搬出了所谓的新家,再也没有回去过。小胡被丈母娘家逼着上门道过几次歉,但也兴趣缺缺。
小丽见小胡没啥诚意,干脆不理。两人索性各过各的,倒也相安无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小胡和小丽都觉得挺好,又自由,名义上也不是大龄未婚青年了。
可双方父母急得不得了。这结婚就跟没结婚一样,那还结什么婚?
小胡一想,也对,就跟小丽商量着离婚。小丽本来对这场婚姻就没什么感觉,爽快同意。
可小丽的妈妈却爆发了。她认为自家女儿吃了大亏,嫁过一次人,这身价可就不一样了,将来哪还找得到好人家。她死命拦着不同意离婚。
小胡没办法,在今年10月初到法院起诉离婚。
两人感情已破裂,也没什么财产纠纷,法官只得去做小丽妈妈的工作。
小丽妈几番闹腾,见女儿女婿坚持离婚,也只好认了。但她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法官哭笑不得:将女儿女婿未发生实质关系的事写进调解书。
小丽妈说,小丽与小胡只是名义夫妻,据她所知,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关系,把这条写进调解书,小丽将来也好找对象。
小丽也帮着劝解。最终,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下,在调解书上加了一句:婚后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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