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家庭农场”进中央一号文件
2013年02月16日 09:05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胡昊
安伟科是种植蘑菇的“农场主”,这几天帮工都回家过年了,他和家人自己动手移种菌棒。从2010年开始,尚田草莓的价格稳定在每斤20元以上,张庆华一家最好的时候,每亩草莓园有3万多元左右的收入。
城里人能当“农场主”吗?
委托式的“开心农场”可行
直接拿地目前比较困难
从三年前开始,城市里开始流行现实版的“开心农场”。
城市居民只要向农民交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认领”一畦菜地,平时由农户负责进行无公害种植和管理,“认领者”当年可以获得菜地里所有收成。
在宁波,认领这样一畦菜地,每年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获得收成的价格,可超过市面价格的三分之一。
那么,城市居民是否可以自行运营农场,也当一回“农场主”呢?
宁波市农业局相关人士说,租用土地,目前宁波比较普遍的标准是每亩在500元以上,城郊地段在800元以上。如50亩地每年的租金,就在2.5万元以上。“价格每年都有上涨。”
但相对于租用土地的费用,城镇居民当“农场主”最大的壁垒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目前当“农场主”,农民的门槛要低得多,关键在户口。
“农村户口可拥有土地使用权,城镇户口没有,这是最大的区别。”
农村土地多为集体所有,市民想要成功租用农村土地,流程的第一步是要征得农村集体同意,这一点就比较困难。
记者咨询多家农业合作社,得到的回答是,城镇居民想成为“农场主”,当下仍需要“借鸡生蛋”,“借”农村户口的“壳”来做文章,这当中需要很大的经济投入和人脉关系。
宁波市农业局:
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
城里人的农场梦并不遥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宁波市农业局表示,家庭农场作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最好的表现形式,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的,所以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要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环境,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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