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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在即,发起单位肩负重任


来源:东北新闻网

东方风来满眼春。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份万众期待的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南”的出台,让“久旱”的中国互联网金融

东方风来满眼春。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份万众期待的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南”的出台,让“久旱”的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如逢“甘霖”,瞬间迎来了春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从此告别“野蛮生长”,首次实现了有法可依。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十六字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权威人士眼中,其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即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作监管、创新”等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款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中提到,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

遵照《指导意见》指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加快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市场决定、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共同形成的良性共治格局。加强监管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对相关政策措施效果将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及时加以完善。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筹备历时一年多,属于央行下属的一级协会。而此前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一级协会)下设的专委会。相比之下,此次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级别更高。同时,协会也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重要一环,旨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

据最新消息,目前,筹备小组已开始邀请发起单位入会,并筹备成立大会。协会发起单位包括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另外,也有腾讯等若干大型互联网企业,筹备小组也是由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本次应邀担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起人的单位,将肩负起社会信托的使命,在协会组建过程中担任“行业规则制定者”这一重要角色,负责制定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管理规范,引导行业自律,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管理、守法经营。而且,协会发起人也将在日后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监管和相关事务协调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悉,包括陆金所、妙资金融、红岭创投、拍拍贷、人人贷在内的数家实力雄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已获邀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批发起单位。而待民政部批准之后,协会将召开正式的成立大会。

[责任编辑:刘斌]

标签:互联网金融 发起单位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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