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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冒离世的妹妹之名上庭向旧情人讨债


来源:钱江晚报

姐姐冒离世的妹妹之名上庭讨债

原标题:妹妹与情人藕断丝连,还不断给情人钱,最终为丈夫所杀

       姐姐冒离世的妹妹之名上庭讨债

       法庭驳回起诉,将原告律师通报司法局处理

旧情人上法院,讨要18年前借出去的钱。可法院发现,原告在起诉前两个月已经被杀害。

3月8日钱江晚报N7版《怀疑妻子有外遇起杀心》一文中的受害人,就是这名原告。

那么,冒名打官司的人是谁?一个普通的借贷纠纷,怎么又牵扯到了凶杀案?

昨天(3月26日),江东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

事发:女子上法院,向旧情人讨要18年前的欠款

去年12月28日,一位姓孙的律师受严春华(化名)委托,起诉严春华的旧情人李曙光(化名),向他追回18年前欠下的58.5万元。

孙律师说,严春华多年前所爱非人,把钱都借了出去,如今幡然醒悟,要追回那笔债务。

严春华今年51岁,广东人。二十多年前,大龄的她一直没结婚,总想着找个“有感觉”的。在宁波打工时,严认识了刚二十出头的李曙光。

李曙光比严春华小五六岁,仪表堂堂,会讨女孩子欢心,很快就把严迷得神魂颠倒。两人定下了婚约。

李有个恶习——赌。他在外面欠下一屁股债,都是严帮着还。严拿出所有积蓄,用于还债还不够,也只能向人借钱。

次数多了,严长了心眼。1995年后,但凡李问她要钱,她就让他写下借条。

前前后后,严借给李现金30万,代他向别人借款28.5万,共计58.5万。

期间,严春华经常向一个姓周的老板借钱。周老板对严满有好感,对她挺照顾。一来二去,两人有了感情。周老板有家有室。严不计名分,为周老板生下了一个孩子。

但她却依然对李曙光难以割舍。

十五年前,周老板出国了。他给了严春华一笔丰厚的分手费。这笔钱,严又给了李。

几年的痴情等候,严春华还是没能等来李曙光的改过自新。失望之下,一年多前,已近50岁的她,嫁给了离异中年男子王金福(化名)。

而今,原告严春华向江东法院上诉,向李曙光借出去的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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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妹妹 姐姐 冒名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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