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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管理办法实施一周 生态保护成最大看点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日前,江北区一家企业按相关审批的规定,即将实施清泉花园东侧地块的张桂家河与中官新河的生态河坎建设。该项目负责人刘经理对此感触颇深,他说,“原先吃不准项目会不会触碰生态红线,现在有了批复可以

日前,江北区一家企业按相关审批的规定,即将实施清泉花园东侧地块的张桂家河与中官新河的生态河坎建设。该项目负责人刘经理对此感触颇深,他说,“原先吃不准项目会不会触碰生态红线,现在有了批复可以放心实施后续工作了。”

今年3月1日起,《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条例对内河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生态管控,今后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将强化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涉及填堵缩窄河道、污染排放、浆砌护岸等情形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市城管局内河处相关负责人说,城市河道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河道生态保护与治理被明确写进《办法》非常必要,今后的河道治理将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合理布置生态绿化、人文景观等设施,保护城市河道历史风貌,维持城市河道的自然景观。《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今后单调枯燥的浆砌河坎将逐步被生态型护岸取代,城市河道护岸整治将采用自然、亲水、渗透等生态型的结构形式,发挥生态型护岸渗透自净、滞洪补枯、涵养水分等作用,避免水体与土壤及其生物环境相分离。

即将实施的张桂家河与中官新河的生态河坎建设,总长度为400米,原先该地块的河道基本属于土坎,存在稳定性较差、易发生水土流失等问题,新建河坎采用亲水型黄石河坎,即保证了河道两侧边坡的稳定性,又能让水体和沿岸土壤中的各类物资进行自由交换,同时通过沿河绿化的过滤、吸附、渗透等功能,原本污染物资含量较多的初期雨水也得到有效的控制。

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为六章五十四条,主要包含了河道规划与整治、城市河道保护、涉河建设工程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章节,其分别对城市河道在建设、保护、利用以及罚则上的条文进行了明确的阐述。该《办法》不仅阐明了城市河道规划的重要性和指导意义,重申了河道保护措施,规范对涉河建设工程的管理,同时还对河道整治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性、景观性、人文性提出的新的要求,并强调了保障行洪排涝、河道污染防控等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和责任部分。《办法》明确城市河道行政管理主体调整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原《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自2010年开始颁布实行以来成为了城区内河管理行业的重要管理依据和法律保证。但由于管理体制的调整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已不能适应城市河道管理的现实需要,同时原办法部分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相一致。为此,结合近几年河道建设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新《办法》积极找出需要通过法规固化和调整的内容,对河道范围划定、沿河公共绿带、涉河建设管理、处罚金额上限、违法行为补救措施等方面内容均进行了调整。

[责任编辑:糜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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