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抛洒污染道路别侥幸 如果违规城管罚你没商量——海曙城管开出新年首例货物污染城市道路罚单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2019年2月18日12点左右,市民钱先生经过海曙区苍松路宁波站附近的时候发现在马路中间被一大堆砖块占了道,继续往前,陆陆续续又在联丰路、柳汀街等处发现了掉落在路中间的砖块,有些已经因过往车辆碾压破碎

2019年2月18日12点左右,市民钱先生经过海曙区苍松路宁波站附近的时候发现在马路中间被一大堆砖块占了道,继续往前,陆陆续续又在联丰路、柳汀街等处发现了掉落在路中间的砖块,有些已经因过往车辆碾压破碎成粉末状,对附近交通产生了较大影响,钱先生遂向海曙城管部门反映,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清理。接到举报后,海曙城管白云中队和南站中队5分钟内立即赶到现场取证。

经查明,中午11点20分,驾驶员张某从集士港西陆村装载了一车砖头,准备运送到宁波湾小区去,由于装载的太满且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部分砖头掉落在城市道路上,累计造成约20平方米城市道路的污染。但司机却浑然不知,一直把车开到了集士港宏胜水泥制品厂。执法队员根据监控按图索骥,在集士港中队的配合下,肇事车辆在集士港屠家庄被查获。

“我的货车挡板后门保险忘记扣了,运输过程中经过减速带的时候可能因为颠簸导致砖头掉落,直到你们找到我才知道,这也是违法行为。”张某懊悔地表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涉嫌运载的货物污染路面为由予以立案,并对当事人张某下发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2月18日15时当事人张某接受调查询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一份,案子目前正在审理之中,张某该行为可能被处以2000元左右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按照《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属地中队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消除污染隐患,为城市道路扫除“尘埃”。此外,货车驾驶员应当仔细检查车辆上路前的防护措施,确保驾驶过程中不滴撒,共同维护城市家园,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

[责任编辑:王秀秀]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热点推荐

热点聚焦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