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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门前绿化责任” 鄞州社区联合整治试点工作启动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落实“门前绿化责任”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进步,群众对社会公共环境要求的提高,加强改进管理、营造优美干净舒适的城市环境,是当前城市管理所要面对的一项

落实“门前绿化责任”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的基础工程。随着社会进步,群众对社会公共环境要求的提高,加强改进管理、营造优美干净舒适的城市环境,是当前城市管理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日前,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就与金湾华庭物业、金鑫社区就门前毁绿、侵占绿化带等现象进行联合整治试点工作。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堇山中路与泰寓路口一带的店面房前绿地因行人穿行,绿化破坏严重。对这种“只见足迹不见人”的毁绿现象,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商讨,确定了“共管共治”方案。方案以“物业单位明确养管责任,行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执法部门做好教育处罚”的工作原则,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启动“共管共治”退红空间绿地治理新模式。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中,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以“绿化整齐为主,兼顾出行便利”的改造思路,指导物业完善复绿改造方案,物业在征求附近商家意见基础上,确定和实施了复绿改造,通过增设人行通道、增加灌木树种、增设花坛侧石的复绿改造方式,疏堵结合,提升绿化率,减少对“门前绿化”的破坏率,同时发放保护绿化倡议通知书及告知各经营户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行为的处理办法。

门前绿化破坏降低了道路景观观赏品质,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希望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呼吁市民树立“城市是我家,环境绿化靠大家”的观念,自觉爱护绿化环境。下一步,该局将在试点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区物业“门前绿化”的监察力度。

[责任编辑: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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