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我市首个按日连续处罚流程
2019年07月17日 17:06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作者:包静琴 周立
近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钟公庙中队查处了一起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件,并向施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这起案件是我市自今年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以来,第一
近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钟公庙中队查处了一起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件,并向施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这起案件是我市自今年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以来,第一起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的案件。
7月5日22时50分,钟公庙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广德湖北路与江宁路交叉口工地正在夜间施工并产生较大噪声,执法队员立即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工地进行噪声检测并拍照取证,据工地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工地因正在进行园林景观工程,有机械设备运行,从而导致噪声较大。执法队员现场对该负责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示》,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7月16日收到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噪声超标排放的检测报告,7月17日向该施工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局将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的程序。
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第一个环节,该局送达该决定书后30日内将对该工地实施复查,若发现同一施工单位第二次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将对其进行按日连续处罚。
据悉,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行为施行按日连续处罚是新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大大提高了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为解决这类环境顽疾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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