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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社区矫正对象涅槃新生变身“城管义工”管理城事


来源:凤凰网宁波综合

“我宣誓: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我承诺:尽己所能,自律先行,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帮助他人,快乐自己……”5月27日上午,10名社区

“我宣誓: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我承诺:尽己所能,自律先行,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帮助他人,快乐自己……”5月27日上午,10名社区矫正人员代表在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庄严宣誓,从此他们将以城管义工的身份参与社会服务工作,为精细化城市管理新格局快乐奉献。

社区矫正对象庄严宣誓

在当天举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城管义工社会服务仪式上,宁波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赵小明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宁波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律框架下,积极推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启动仪式现场

据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融入“城管义工”社会服务已于5月底进行个别试点,经过江北区司法局、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的探索论证和细节完善,首批将在甬江街道范围内进行集中试点,为期1个月。与此同时,江北区城管义工办事处已经制定了适合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的、方便他们更快更好融入社会的城管义工社会服务项目。

社区矫正人员在参与义工活动袁潇涵摄

“城市管理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我们欢迎社区矫正对象,以普通市民身份一起爱城市、管城事。通过和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紧密衔接,江北区组建了一支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城管义工共同参与的社会服务队伍,帮助新加入的朋友尽快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从最基础的清理垃圾、分类提醒,逐步向秩序维护、便民服务等方向深入,最终达到补充完善江北区域社会网格、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的目的。”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城管义工协会江北办事处负责人黄前潮说:“如果试点顺利,我们将出台更具指导意义的方案,在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参与城市管理社会服务,逐步向全区的推广。”

社区矫正人员在参与义工活动袁潇涵摄

绿马甲是城管义工义务服务精神的化身,也代表了无限的生机,更是让社区矫正对象们感受到了被尊重和新生。来自甬江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一位女士是第一批主动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几年前,她因为一时冲动受到法律制裁,一直追悔莫及,当得知有这样一个服务机会,毫不犹豫申请参与:“感谢给予我这次城管义工队伍的机会,帮助我迈出了第一步,让我感受到社会的和谐温暖,自己也会好好配合学习,希望过了这段时间之后,能更好的回馈社会。”

[责任编辑:崔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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