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剑巍:“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1年10月18日 13:47
来源:宁波网《对话》
主持人(王尘):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宁波网的视频《对话》节目,我是主持人王尘。我们这一期的主题是“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剑
主持人(王尘):好的,刚才我们导播发给我一条消息,他说有位网民刚刚留言,说刚才我们嘉宾说得非常好,能够让我们的普通老百姓走进法院。一直以来我们都充满着非常大的好奇,终于有一天能够让我们揭开这个神秘的面纱了。我们也希望这档节目能够成为我们今后走进法院的一个开始,也希望法院在未来的工作当中,能够多多做一些宣传工作。
蒋剑巍:这个非常感谢,我在这里也郑重地承诺,这方面的工作,以后我们两家多合作。另外我们也尽量满足这些网友的愿望或者要求。我们也欢迎网友对我们法院进行监督。
主持人(王尘):说到宣传工作的时候,刚才这位网民也提到,就是说我们法院在整个宣传的过程当中,我个人觉得,包括我们网民提到的一些问题,我觉得是不是宣传得还不是很够?我们宣传工作目前主要有哪些?是不是可以让大家了解一下我们通过什么样的宣传渠道可以对法院的工作和情况有所了解?
蒋剑巍:好的。这个应该说,我们现在各级法院,特别是包括我们宁波两级法院在内,都非常重视主动向社会宣传法院工作这件事情。宁波两级法院,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说我们市中院专门设立了新闻办公室,全市法院围绕法院的重点工作、审理的重点案件,在国家、省、市级媒体上全面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今年以来,不完全统计,我们宁波两级法院有7000多篇宣传稿件在国家、省、市级的媒体上进行宣传。
一个是宣传一些具体案件的案情的报道,另外一个就是宣传法院的各项工作。宁波法院宣传工作,我也可以给你说一下,不是说吹,宁波法院的宣传工作我们已经连续十年获得全省第一名。所以这个说明我们两级法院还是比较重视这一块的工作。
再比如说,我们实现了新闻发布会的常态化,主动把这个工作的重点、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指导全市法院加大新闻发布会的开展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
还有我们也开展主题式公众开放日活动,和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我们邀请社会公众到法院来参加旁听庭审,或者到我们法院来参观,让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和监督法院的工作,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今年1到8月份,全市法院共开展了146次法院开放日活动,还有比如说,我们也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建设,刚才前面说到了,我们全市法院都设立了网站,但是我理解,网站设立仅仅是第一步,同时我们也要更加注意对内容的更新,不断的调整栏目和内容,使我们这些网站包括这些栏目,更具有可读性和可看性,能够吸引更多的网友关注法院的工作。
最近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全省各级法院的网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宁波两级法院的网站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当然,无论从质量和时效来讲,我觉得都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还有比如说我们也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向人大、政协机关寄送《法院工作通报》、《宁波审判研究》、《人大政协联络动态》等刊物,使代表委员能够更准确、及时的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
此外我们也还推行了裁判文书上网的制度,也就是说在宁波法院网开设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生效裁判文书上传,确保文书公开。在这里我也可以顺便为我们法院的网站做一个广告,9月底大家就可以在宁波法院网上找到我们及时更新的法律文书,这样的话,一方面便于大家了解、查询这些案件的进展情况,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知道对这些案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又是怎样来裁判的。
大概我就介绍这些内容。
主持人(王尘):各位网友,现在您收看的是中国宁波网的视频《对话》的直播,今天的主题是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说到社会管理创新这个词语,可以说是当下非常热的一个词,说到这里,有网民朋友给我们留言,他说,说到管理创新,虽然说是比较热的一个词,但是对于法院来讲,本人觉得还是有很多疑问的,似乎社会管理应当是政府部门承担的一个职责,而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只是来负责具体的案件处理以及社会上其它的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情。但是如果和社会管理放在一起,有点想不通,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够有一定的联系吗?
蒋剑巍:我觉得联系还是非常密切的。一般来说,传统意义上的司法权仅仅是一种裁判权,就像你刚刚讲的一样,主要对一些案件进行裁判,并不直接参与社会的管理。而社会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与法院似乎没有多大关联。其实我觉得,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虽然各自履行不同的职能,但它们都是国家管理的一个分支,都具有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
我个人体会,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现在越来越明显和重要。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并不限于审判,还非常重视或者积极地进行判后的一些帮教,比如说判好以后,有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我们要跟社区、街道,相关的一些组织落实一些帮教措施,使这些人在社会上能够守法,能够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实际上法院也承担了部分对于失足青少年再教育的管理职能。
另外我觉得,现代社会管理的方式日趋多样化,有些社会管理是显性的,有些社会管理是隐性的。比如法院可以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制定司法文件,干预社会的公共政策。像去年,我们市中院针对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民间借贷纠纷大量产生的情况,出台了审理这一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的区分定性等问题进行了界定,这就是一种显性的社会管理。
同时,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对涉案的某种行为进行法律评价,比如说对醉酒驾驶者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就可以起到规范社会行为、引导人们依法行事的作用。我觉得这就是一种隐性的社会管理。
所以说,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执行法律、裁断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所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司法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所以我理解,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当中,应该说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持人(王尘):应该说司法机关同时还是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时候我们很多的普通网民和普通的老百姓,对法院所承担的这份工作,似乎看不出来,它有些什么样的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情况,通过您的介绍,我们有了初步的了解。应该说,就像刚才我们蒋院长所提到的,它的一些社会管理创新,可能都是隐性的,不一定被我们看得到。
在这里很多的网民在节目开始后就留言,我发现有非常多留言都是直接留给蒋院长的。有一位网友说,我在宁波法院的网站上,经常可以找到新闻素材。还有网民说,法官如果判得不公正,有没有投诉电话?有没有专人去管?蒋院长可以听到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话吗?
还有网友说,有一次我经过法院的这个,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听庭审的,有一个哥们惹上了官司,另外听到一个官司,两个老太太在法庭用宁波话辩论,跟听吵架差不多,法官也用宁波话进行庭审。
另外什么时候有公开日?还有审判可以网上直播,非常好,可以让大家都看到。再有网友说到关于庭审的一些事情。我想有一个问题问一下蒋院长,我是一个记者,我可不可以申请当一名陪审员?
蒋剑巍:能不能当一名人民陪审员,他要向当地的,比如县市区的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因为人民陪审员的考察任命,是由当地的人大常委会进行的,要经过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才能当人民陪审员。当了以后,我们法院相关的案子,涉及到某一个,比如知识产权的记者,懂知识产权,就可以请他来当陪审员。但是前置条件是经过人大常委会任命,不是我们法院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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